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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柬埔寨正式落实《香港–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及《投资协定》
     文章来源:中国国际贸促会FTA服务网   阅读次数:299   更新时间:2021/1/29

    工业贸易署宣布,香港与东盟成员国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及《投资协定》中,涉及柬埔寨的部分将于2021年2月12日生效,标志著上述两份协定将会全面生效。

    香港于2017年与东盟签订《自贸协定》及《投资协定》,两者自2019年6月起逐步生效。柬埔寨将与其他东盟签署国一样,对香港原产货物逐步实施关税减免。有关减免措施涵盖香港不同种类的货品,包括珠宝、服装及配饰、钟表及玩具等。

    港商若希望为出口到柬埔寨的香港货物取得上述优惠关税待遇,必须符合相关的优惠产地来源规则,并向工业贸易署或其他获政府认可的签发来源证机构申请产地来源证。

    《自贸协定》同时覆盖服务贸易,香港服务提供者现可于柬埔寨获得多项法律保障,涉及广泛的服务界别,包括专业服务、商业服务、电讯服务、建造及相关工程服务、教育服务、金融服务、旅游及与旅行相关服务,以及运输服务。

    另外,根据《投资协定》,柬埔寨将向投资当地的香港企业提供公平公正的待遇;向投资实体提供保护和保障;并承诺资本和投资收益可自由转移。柬埔寨还会于投资被征收或因武装冲突等事件引致投资损失时,为投资当地的港商提供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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