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2日经贸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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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贸促会 阅读次数:255 更新时间:2020/6/23
印度对华测量卷尺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0年6月1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测量卷尺(Measuring Tapes)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终裁,建议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此次涉案产品包括钢卷尺及其组件和玻璃纤维卷尺(皮尺)及其组件。其中钢卷尺及其组件为1.83美元/公斤,玻璃纤维卷尺(皮尺)及其组件为2.56美元/公斤。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90178010、90179000项下的部分产品。 2002年10月23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测量卷尺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08年3月31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测量卷尺进行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4年5月9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测量卷尺进行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5年5月5日,印度对原产于进口自中国的测量卷尺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2015年7月9日,印度对原产于进口自中国的测量卷尺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钢卷尺及其组件的反倾销税为2.83美元/千克,玻璃纤维卷尺(皮尺)及其组件的反倾销税为1.33美元/千克。2019年12月1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FMI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测量卷尺进行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包括钢卷尺及其组件和玻璃纤维卷尺(皮尺)及其组件。 印度对涉华黑色墨粉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0年6月1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马来西亚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黑色墨粉(Black Toner in powder form)作出反倾销初裁:建议对上述涉案国家/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为834美元/吨,马来西亚为1686美元/吨,中国台湾地区为196美元/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7079010项下的产品及37079090项下的部分产品。 2020年2月1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PureToners and Developers Pvt. Ltd和Indian Toners and Developers Ltd提交的联合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马来西亚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黑色墨粉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以下产品不在此次调查范围内:彩色墨粉、MICR墨粉(支票印刷的专用墨粉)、原始设备制造商印刷设备的进口墨粉、印刷设备的墨粉、墨盒中的墨粉以及液体墨粉。 巴西对涉华酸式焦磷酸钠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0年6月15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0年第50号决议,对原产于加拿大、中国和美国的酸式焦磷酸钠[葡萄牙语:pirofosfato ácido de sódio(SAPP)]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继续对加拿大、中国和美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2835.39.20。 2013年11月18日,巴西对原产于加拿大、中国和美国的酸式焦磷酸钠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4年8月15日,巴西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9年8月15日,巴西经济部发布2019年第48号公告,应巴西企业ICL Brasil Ltda.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加拿大、中国和美国的酸式焦磷酸钠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