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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投资合作防范风险预警发布
     文章来源:山西省贸促会   阅读次数:371   更新时间:2020/9/24
    一、 印度对华二氯甲烷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20年8月3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Gujarat Fluorochemicals Ltd.、TGV SRAAC Ltd (前身为 Sree Rayalaseema Alkalies and Allied Chemicals Ltd)和Chemplast Sanmar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二氯甲烷(Methylene Chloride)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03120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4月1日~2020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6年4月1日~2017年3月31日、2017年4月1日~2018年3月31日、2018年4月1日~2019年3月31日及倾销调查期。鉴于目前新冠疫情(COVID-19)的特殊情况,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adg13-dgtr@gov.in、dir15-dgtr@gov.in、dir13-dgtr@gov.in、ad11-dgtr@gov.in)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2015年4月7日,应Chemplast Sanmar Ltd和Gujarat Fluorochemicals Ltd的申请,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俄罗斯的二氯甲烷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6年3月30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俄罗斯的二氯甲烷作出反倾销终裁。2016年5月31日,印度消费税和海关中央委员会(现为印度财政部间接税和海关中央委员会)发布公告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16年3月30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俄罗斯作出的反倾销肯定性终裁结果,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为122.14~279.78美元/公吨,俄罗斯为219美元/公吨。(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二、 日本对中国和韩国的氢氧化钾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20年8月31日,日本经济产业省和财务省发布公告称应日本钾电解工业协会于2020年7月7日提交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氢氧化钾(日文: 水酸化カリウム)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本案涉及日本海关税则号281520项下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5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2015年5月26日,应日本钾电解工业协会于2015年4月3日提交的申请,日本经济产业省和财务省正式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氢氧化钾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6年4月8日,日本发布对中国和韩国氢氧化钾的临时征税令,宣布在2016年4月9日~ 2016年8月8日期间内对原产于中国的氢氧化钾征收73.7%的临时反倾销税,对原产于韩国的氢氧化钾征收49.5%的临时反倾销税。2016年7月11日,日本经济产业省和财务省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并于同年8月9日发布征税令,税率与临时反倾销税率保持一致。(编译自:日本经济产业省官网)三、 乌克兰修改对华热轧无缝钢管反倾销终裁结果  2020年9月4日,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依据委员会2020年9月2日第460/2020/4411-03号决议,修改2020年5月22日第444/2020/4411-03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热轧无缝钢管(乌克兰语:сталевих безшовних гаряче-деформованих труб)反倾销终裁结果,决定对达成价格承诺的中国生产商/出口商自2020年5月22日第444/2020/4411-03号决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内不征收反倾销税。达成价格承诺的企业包括: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Tianjin Pipe Corporation (Tianjin Pipe Manufacturing Co., Ltd., Tianjin Pipe International Economic & Trading Corporation, Tianjin Pipe Steel Trading Co., Ltd.)]、 江阴德玛斯特钻具有限公司(DP-Master Manufacturing Co., Ltd.)、山西风雷钻具有限公司(Shanxi Fenglei Drilling Tools Co., Ltd.)。本案涉及乌克兰税号7304 23 00 00、7304 19、7304 29、7304 29 30 00、7304 29 90 00、7304 39、7304 59项下的产品。2019年5月14日,乌克兰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热轧无缝钢管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20年5月28日,依据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2020年5月22日第444/2020/4411-03号决议,乌克兰对原产于自中国的热轧无缝钢管征收0~51.52%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编译自:乌克兰政府网)四、 印度对华维生素C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20年9月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Bajaj Healthcare Limited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维生素C(Vitamin C in all its form)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36270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4月1日~2020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6年4月1日~2017年3月31日、2017年4月1日~2018年3月31日、2018年4月1日~2019年3月31日及倾销调查期。鉴于目前新冠疫情(COVID-19)的特殊情况,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adg13-dgtr@gov.in、adv13-dgtr@gov.in、jd13-dgtr@gov.in和dd17-dgtr@gov.in )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五、 菲律宾对进口高密度聚乙烯颗粒和线性低密度聚乙烯颗粒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2020年9月7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菲律宾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应菲律宾企业JG Summit Petrochemical Corporation的申请,2020年9月4日,菲律宾对进口高密度聚乙烯颗粒和线性低密度聚乙烯颗粒(High-Density Polyethylene and Linear Low-Density Polyethylene pelletsand granules, HDPE and LLDPE)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菲律宾税号为3901.20.00、3901.10.12、3901.10.92、3901.40.00和3901.90.90。(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六、 印度对华吡咯并吡咯二酮红254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2020年9月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吡咯并吡咯二酮红254(Diketopyrrolo Pyrrole Pigment Red 254)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对中国的涉案产品继续征收1.31美元/公斤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2441739项下的产品。2014年6月20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瑞士的吡咯并吡咯二酮红254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5年6月19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瑞士的吡咯并吡咯二酮红254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15年8月17日,印度对中国和瑞士的涉案产品开始正式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先尼科化工(上海)有限公司(CINIC Chemicals CoLtd.,Shanghai)为6.26美元/公斤,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7.58美元/公斤,瑞士的生产商/出口商为3.61美元/公斤。2019年12月1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Heubach Colour Private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吡咯并吡咯二酮红254进行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七、 印度对华铝压延产品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20年9月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Hindalco Industrie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铝压延产品(Certain Flat Rolled Products of Aluminium)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此次调查的铝压延产品包括各种尺寸的铝卷或铝轧板。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606和 7607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4月~2020年3月,损害调查期为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7年4月~2018年3月、2018年4月~2019年3月及倾销调查期。鉴于目前新冠疫情(COVID-19)的特殊情况,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adg11-dgtr@gov.in和dd15-dgtr@gov.in)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八、 马来西亚对进口陶瓷地砖和墙砖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2020年9月13日,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发布公告,应马来西亚陶瓷工业集团(Malaysian Ceramic Industry Group)的申请,马来西亚对进口陶瓷地砖和墙砖(Ceramic Floor and Wall Tiles Products)发起保障措施立案调查。本案的初裁将在立案之日起120天内作出。马来西亚调查机关地址:Trade Practices Section, Ministry of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Industry(MITI), Level 9, No. 7, Menara MITI, Jalan Sultan Haji Ahmad Shah 50480 KualaLumpur, Malaysia。电话:(+603) 6208 4632/4660/4639/4647传真:(+603) 6211 4429电子邮箱:alltps@miti.gov.my。(编译自: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官网)九、 印度对涉华亚硫酸氢钠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20年9月1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Transpek-Silox Industry Private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亚硫酸氢钠(Sodium Hydrosulphite)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8311010和2832102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4月1日~2020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6年~2017年、2017年~2018年、2018年~2019年及倾销调查期。鉴于目前新冠疫情(COVID-19)的特殊情况,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7天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adg12-dgtr@gov.in、adv13-dgtr@gov.in、dd15-dgtr@gov.in和ad11-dgtr@gov.in)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请相关企业,密切关注事态进展情况,提早预防,做好必要的应对准备,并将企业有关反馈信息及时报送山西省贸促会涉外商务法律部,以便适情组织应对。(联系人: 郝宇龙  电话:4044390   邮箱:17073918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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