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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了!美对华301加征关税排除产品退税规则
     文章来源:浙江贸促会   阅读次数:260   更新时间:2020/8/31
    2018年12月28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第一批301调查征税产品排除清单,截止目前,美国已发布33批排除清单,21批延长排除有效期清单,获得排除产品免加征关税有效期可追溯至加征关税之日,进口清关的主体可以向美国海关与边防局(CBP)申请退还已缴纳税金,操作规则如下:        基于上述规则,进口商在清关后180天未能向CBP提交该清关更正申请,则唯一的选择是通过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IT)程序申请税收返还。        近期,CIT正在审理多起进口商因没能及时提交 PSC或 protest而启动法院程序,要求退还301征税的案件。        企业也可进入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中美互征关税”免费查询(查询网址:http://www.cacs.mofcom.gov.cn/cacscms/cnus/index?addrVal=2)产品是否属于可申请返还税费产品。        企业也可关注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官网了解301调查最新消息,利用好美国免加征关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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