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2日经贸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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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贸促会 阅读次数:239 更新时间:2020/7/23
印度对进口光伏电池及组件作出第一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终裁 2020年7月1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进口光伏电池及组件(Solar Cells Whether or Not Assembled in Modules or Panels)作出第一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终裁,建议对进口光伏电池和组件征收为期一年的保障措施税。其中,前六个月征收14.90%从价税,后六个月征收14.50%从价税。此次征税适用中国、泰国及越南的涉案产品。本案涉及印度税号85414011和85414012项下的产品。 2017年12月19日,印度对进口光伏电池及组件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2018年7月16日,印度对进口光伏电池及组件保障措施案做出终裁,建议对进口光伏电池和组件产品征收为期两年的保障措施税。其中,2018年7月30日~2019年7月29日,征收25%从价税;2019年7月30日~2020年1月29日,征收20%从价税;2020年1月30日~2020年7月29日,征收15%从价税。除中国、马来西亚以外的发展中国家豁免保障措施。2020年3月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太阳能制造协会[Indian Solar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 (ISMA)]代表印度企业Mundra Solar PV Limited、Jupiter Solar Power Limited和Jupiter International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光伏电池及组件进行第一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欧盟终止对华铸铁制品反吸收调查 2020年7月1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由于申请方撤诉,决定终止对原产于中国的铸铁制品(Cast Iron Articles)反吸收调查,不实施反吸收措施。涉案产品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ex 7325 10 00 (TARIC编码为 7325 10 00 31)和ex 7325 99 90 (TARIC 编码为7325 99 90 80)。 2016年12月1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铸铁制品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7年8月17日,欧盟委员会对该案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并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税率为25.3%~42.8%;原产于印度的涉案产品不存在倾销行为,故不征收临时反倾销税。2018年1月30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铸铁制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15.5%~38.1%;对印度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否定性终裁。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7325 10 00 (TARIC编码为 7325 10 00 31)和ex 7325 99 10 (TARIC 编码为7325 99 10 51)。2019年12月1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中国铸铁制品启动反吸收立案调查。 马达加斯加对进口肥皂作出保障措施终裁 2020年7月20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马达加斯加代表团于7月17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马达加斯加对进口肥皂(法语:Savons)作出保障措施终裁,裁定涉案产品进口激增,对马达加斯加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威胁,但暂不对涉案产品实施保障措施。本案调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的马达加斯加税号为34011110、34011190、34011911、34011919、34011990、34012010、34012090和34013000。 马达加斯加调查机关将于2020年7月24日前进行案件磋商,利益相关方可发邮件至dg.anmcc@gmail.com提交咨询申请。本案评述意见及其他相关证据文件可发送至如下地址:Monsieur Le Directeur Général de lANMCC, Enceinte Ex conquête Antanimena -BP: 7653,电子邮件:dg.anmcc@gmail.com, dg@anmcc.mg。 2019年8月14日,马达加斯加对进口肥皂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2019年9月24日,马达加斯加调查机关在其2家国家报纸发布消息称,考虑到国内公众利益,决定取消原定于2019年9月1日起对进口肥皂实施的临时保障措施,继续进行保障措施调查。 马达加斯加对进口食用植物油和人造黄油作出保障措施终裁 2020年7月20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马达加斯加代表团于7月17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马达加斯加对进口食用植物油和人造黄油(法语:Huiles végétales alimentaires et margarine)作出保障措施终裁,裁定涉案产品进口激增对马达加斯加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威胁,但暂不对涉案产品实施保障措施。本案调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的马达加斯加税号为15079000、15071010、15089000、15091010、15099000、 15100000、15111011、15111091、15119000、15121110、15121900、15122110、15122900、15141100、15141110、15141900、15149110、15149900、15171000、15179010、15179090和15180000。 马达加斯加调查机关将于2020年7月24日前进行案件磋商,利益相关方可发邮件至dg.anmcc@gmail.com提交咨询申请。本案评述意见及其他相关证据文件可发送至如下地址:Monsieur Le Directeur Général de lANMCC, Enceinte Ex conquête Antanimena -BP: 7653,电子邮件:dg.anmcc@gmail.com, dg@anmcc.mg。 2019年8月14日,马达加斯加对进口食用植物油和人造黄油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2019年9月24日,马达加斯加调查机关在其2家国家报纸发布消息称,考虑到国内公众利益,决定取消原定于2019年9月1日起对进口食用植物油和人造黄油实施的临时保障措施,继续进行保障措施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