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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商业发票为例浅析贸促会商事认证的两种形式
     文章来源:中国国际贸促会   阅读次数:471   更新时间:2021/1/7

    在国际贸易中,国内客户经常需要对贸易流程中的各类单据进行贸促会的商事认证以满足国外客户、海关、银行等的要求。在此,以国际贸易中最常见、最典型的商业单据——商业发票为例,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贸促会现有的两种商事认证形式。

    第一种形式,我们称之为单据认证,即以直接在商业发票上加盖单据证明专用章、证词说明章及商会章(可选)的形式进行认证。此类认证方式优点在于认证快、费用低,不足之处在于适用范围窄。目前,可以用单据认证形式予以认证的文件种类仅限于以下几大类:以信用证方式结汇且不含注释性、限制性等条款的商业发票、装箱单、保单、提单、船证明、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出具的哈拉证等。具体认证样本参见下图:

     

    第二种形式,我们称之为商事证明书,即以封面+证词页(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商事证明专用章)+商业发票+封底的形式进行装订,通常这种认证是一种形式认证,贸促会只对商业发票上盖章单位的印章进行认证。非信用证方式结汇或含注释性、限制性等条款的商业发票均应按商事证明书形式进行办理。相比第一种单据认证,此类认证方式适用的文书单据种类更为广泛,除商业发票外,合同、委托书、公司决议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等资质证书、资信证明、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商标专利类文件等多类文书都以此方式进行认证。具体认证样本参见下图:

     

    综上,在对贸促会的商事认证业务有了概括了解的基础上,希望广大客户结合自身需要认证单据、文书等的具体情况,相应地选择适合的认证方式,以满足国外客户、海关、银行及其他相应主管机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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