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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尼与欧盟就《全面经济伙伴协定》进行第十轮谈判
     文章来源:中国国际贸促会FTA服务网   阅读次数:251   更新时间:2021/2/23
     越通社雅加达——印尼安塔拉通讯社报道,印尼与欧盟(EU)将于2月22日至26日就双方全面经济伙伴协定(CEPA)进行第十轮的谈判。
       印尼代表团由印尼贸易部国际贸易谈判总干事Iman Pambagyo为团长,欧盟代表团由欧盟委员会贸易总司副司长Helena König为团长。
       Iman Pambagyo19日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这是双方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的第一轮全面谈判。自2020年6月召开的视频会议之后,印尼与欧盟仍承诺会努力尽快完成各轮谈判。Imam强调,完成谈判将有助于为促进经济复苏做出努力。在这一轮谈判中,印度尼西亚将努力解决涉及技术的问题,并就所存在的问题达成共识。
       据悉,本轮谈判围绕19个问题,包括:货物贸易、产品原产地规定、能源和原材料、贸易防御工具、技术和商业壁垒、特殊消费和贸易便利化、贸易服务、投资、投资争端解决和知识产权等。
       此外,双方还就商业竞争、国有企业、政府采购、贸易与可持续发展,透明度和良好做法守则、行政相助、中小微型企业、争议解决、条款体制、经济合作和能力建设等问题进行讨论。
       据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印尼与欧盟的双边贸易总额达255亿美元,其中,印尼对欧盟的出口额达144亿美元。欧盟是这一东南亚国家的第三大非油气进出口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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