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东日本大地震后,日本紧急出台《东日本大地震复兴特别区域法》,根据该法岩手、宫城、福岛三县全境和北海道、青森、茨城、枥木、埼玉、千叶、新泻、长野等道、县局部区域被指定为复兴特区,可制定和享受系列优惠待遇,致力于产业复兴和地区经济复苏,各道、县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税收优惠、就业和购进设备补贴等内容,因各地产业不同,优惠政策不尽相同,有兴趣的企业可通过日本贸易振兴机构网页中对日投资信息下,地域进出支援NABI页面浏览各都道府县链接获取相关信息。比较有代表性的地区及相关政策特点,请参见如下个例。
关东地区:
【神奈川县】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1)税额扣除:削减固定资产税、事业所税、房地产税。
(2)补贴:办公地租赁费的补助(补助租赁费等方式)。
(3)贷款:低息融资等。
关西地区:
【大阪府】大阪府是日本第二大城市,有四家投资促进机构,其中,大阪外国企业招商中心(O-BIC)和大阪市投资促进中心(IBPC)具备外语服务(含中文)机能,对于首次来日本投资的外国企业会更容易沟通。
(1)融资优惠:企业在大阪府规定的区域内(大致分布在茨木市、泉佐野市、枚方市等8个指定区域)投资,并向大阪府企业招商促进中心申请得到认可后,即可获得大阪府给予的融资优惠。具体内容为:①融资优惠对象:设备资金(如购买土地、建筑物、设备等)和周转资金(租赁设备)。②融资额度:设备资金最多可贷10亿日元,周转资金最多可贷5000万日元(但两项合计不能超过10亿日元)。③贷款利率:1.6%(根据具体金融形势会有所浮动)。④贷款期限:设备资金贷款期最长为15年(宽限期2年),周转资金贷款期最长为7年(宽限期1年)。
(2)税收优惠:在大阪府规定的两大产业集群区域内投资的企业可获得不动产购置税减半的优惠(上限为2亿日元)。第一产业集群区域主要分布在大阪府西南部邻近关西国际机场的沿海地区,第二产业集群区域主要分布在大阪府东部的八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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