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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损理算业务流程(2)
     文章来源:中国国际贸促会   阅读次数:567   更新时间:2020/12/2
           二、收集理算材料编制理算报告
           海损事故在经过早期阶段的时效紧、头绪多、关系复杂和不确定性等节点处理告一段落后,开始进入以案头工作为主的阶段。虽然在事故早期阶段,理算师已经着手收集了一部分理算所需的材料和文件,但根据案情,理算师会向船东及有关方要求更详细和全面材料。由于理算师对材料的要求全部是针对索赔目的而产生的,从而避免了船东及有关方对大量材料进行挑选的繁杂工作,节省了船东及有关方的时间和成本。
           在理算所需材料收集齐全后,理算师开始着手编制理算报告。期间,理算师还有可能对有疑问的材料进行进一步的核实,或与有关方进行沟通咨询。在最终的理算报告中,理算师会对海损事故事实进行概括和总结,根据相应的理算规则或者保险条款,陈述索赔理由、划分有关损失和费用、计算补偿金额,以及必要的说明和解释,最终提出索赔申请。
           三、最终结算
           从事故发生,到早期介入,收集材料和编制理算报告,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让共同海损费用垫款人的垫款能够得到有效的补偿;单独海损事故中的船舶保险人所遭受的损失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理算报告就是帮助海损事故中的垫款人获取共同海损分摊和损失赔偿的重要材料和依据。实践中,在共同海损案件中,理算师将协助有关方按照理算报告进行结算,收取共同海损分摊,安排转账汇款等事宜;在单独海损案件中,理算师一般情况下,会将理算报告交给船舶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由他们之间自行结算。
           上面几点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损理算处对海损理算业务流程所做的简单概述,供航运、保险、外贸企业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参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损理算处愿与业内人士共同学习交流,为航运、保险、外贸企业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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