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持证人是否可以将ATA单证册项下货物转贸易进出口?
ATA 单证册项下的货物属于暂准进出口货物,原则上应当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复出口和复进口。如果由于某些特殊原因需要转贸易进出口,持证人一定要事先向暂准进口国/地区海关和中国海关提出申请,在海关批准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进出口申报和完税手续。在此提醒持证人,在办理转贸易进出口手续时一定要把握好两点,一是海关出具的有关货物转贸易进出口的单据(如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税单、发票等)与ATA单证册一定要有明确的关联性。二是海关在ATA单证册复出口和复进口存根上对货物转贸易进出口的事实给予了确认。
52、持证人是否可以将ATA单证册项下货物在暂准进口国/地区放弃?
持证人可以在当地海关监管下放弃货物,但不会免除缴纳进口各税的义务,因此持证人仍然需要在国内外海关办理货物的结关手续(相关操作与货物转贸易进出口类似)。
53、持证人是否需要为ATA单证册项下被盗的货物向暂准进口国/地区支付进口各税?
一般来讲,只要货物留在了暂准进口国/地区,持证人就有支付进口各税的义务,就需要在国内外海关办理货物的结关手续(相关操作与货物转贸易进出口类似)。如果发生货物被盗的情况,建议持证人无论如何都应当向当地的公安局报案。为了规避货物被盗的风险,持证人可以通过购买相应的保险来降低自身的损失。
54、持证人是否可以将ATA单证册项下货物在暂准进口国/地区赠送或捐赠?
可以,不过无论是赠送还是捐给慈善机构,通常来讲持证人都有缴纳进口各税的义务,都需要在国内外海关办理货物的结关手续(相关操作与货物转贸易进出口类似)。
55、存根中签注内容的修改是否会影响ATA单证册在签证商会的核销?
只有海关有权利在ATA单证册存根上进行签注,而且海关对自己签注内容的修改会盖章给予确认。因此存根上的内容如能确认是海关的修改,则不会影响ATA单证册在签证商会的核销,否则的话需要进行核实而暂时不能核销。
晋公网安备 14050002000699号